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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从业资格考试刑法单选题
刑法
 更新时间:2024-04-20 14:26:31

1、【题目】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

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

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

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

答案:

解析:

1、【题目】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某日联防队员李某抓获有盗窃嫌疑的王某,因王某拒不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李某用木棍将其殴打致伤。王某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应由()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选项:

A.市公安局

B.区治安联防队

C.区公安分局

D.李某

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下列哪一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选项:

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B.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

C.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1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

D.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300万元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选项A错误。该项中的法官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而非玩忽职守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选项B错误。该项中的检察官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而非玩忽职守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选项D错误。该项中的市政府基建负责人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而非玩忽职守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题目】齐某与冯某系夫妻, 1999 年从原籍甲市 A 区来到乙市, 居住在乙市 B 区。2009年 5 月 18 日二人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刑5 年,齐某被关押在乙市 C区,冯某被关押在乙市 D 区。2009 年 9 月齐某拟向法院提起离婚,则应该向哪个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该诉讼

选项:

A.甲市A区

B.乙市B区

C.乙市C区

D.乙市D区

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证据的客观性是指()。

选项:

A.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司法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

B.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犯罪分子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

C.证据事实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

D.证据事实是伴随案件发展过程遗留下来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存有的事实

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张某与王某系邻居,但双方经常为琐事争吵,因而结仇。张某因心脏病死后,其子女依当地风俗土葬了张某。王某因对张某依然怀恨在心,某日,王某偷偷进入张某墓地,将张某的遗体毁坏以泄恨。张某的子女得知后,十分痛苦,并将王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选项:

A.王某的行为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应受道德谴责,但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B.由于张某已死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故王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C.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

D.王某的行为构成对张某身体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

解析:

1、【题目】以下事实能够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是

选项:

A.甲素擅书法。一日,甲在梦游中挥毫泼墨,写就一幅颇有艺术水准的书法作品

B.甲对同事乙说,如果评上工程师就请客。后来甲果然评上工程师

C.甲与乙在定情崖下盟誓: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D.乙约甲到奥体中心打球,甲打车花费50元到达后,乙电话告知甲自己因事不能前往

答案:

解析:

1、【题目】下列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对于单独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者主刑是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B.对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C.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与主刑期相同

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甲怀疑医院救治不力致其母死亡,遂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向医院讨说法。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看法是错误的

选项:

A.执法为民与服务大局的理念要求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对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B.甲属于起哄闹事,只有造成医院的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C.如甲母的死亡确系医院救治不力所致,则不能轻易将甲的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D.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甲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为有效维护医疗秩序,法院可同时发布禁止令,禁止甲1年内出入医疗机构

答案:

解析:

1、【题目】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强行与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事后给幼女500元的,构成强奸罪

B.使用暴力强迫单位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在采石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

C.雇用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D.收留流浪儿童后,因儿童不听话将其出卖的,构成拐卖儿童罪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强奸罪、强迫职工劳动罪、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拐卖儿童罪

选项A说法正确。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不论其是否为卖淫女。

选项B说法正确。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该罪中的“他人”包括职工,也包括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

选项C说法错误。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据此可知,成立该罪要求“未满16周岁”,而本题为“16周岁未成年人”。此外,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本罪,该项中缺少“情节严重”的条件。

选项D说法正确。《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强抢儿童,或者捡拾儿童后予以出卖,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1、【题目】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本欲电话诈骗乙,但拨错了号码,对接听电话的丙实施了诈骗,骗取丙大量财物。甲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成立诈骗既遂

B.甲本欲枪杀乙,但由于未能瞄准,将乙身旁的丙杀死。无论根据什么学说,甲的行为都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事前的故意属于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应按犯罪既遂处理

D.甲将吴某的照片交给乙,让乙杀吴,但乙误将王某当成吴某予以杀害。乙是对象错误,按照教唆犯从属于实行犯的原理,甲也是对象错误

答案:

A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对象错误,是指行为人误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与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根据具体符合说和法定符合说,在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内的对象错误,不影响故意犯罪既遂的成立。选项A中,甲打错电话误将丙当作乙实施了诈骗,并骗取了大量财物,虽然该行为对象错误,但是仍然在同一犯罪构成要件内,应认定为诈骗罪既遂。选项D中,乙属于对象认识错误,但甲不属于对象错误,甲属于打击错误。

选项B错误。甲欲枪杀乙,因未瞄准而将丙杀死,属于打击错误。对于打击错误,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的认定不同。法定符合说认为,甲在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也导致他人死亡,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具体符合说认为客观事实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没有形成具体的符合,因此甲对乙承担杀人未遂的责任,对丙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二者属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选项C错误。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现实所发生的事实,分别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事前的故意,是指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第二个行为,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的结果出现的情况。就事前故意而言,行为人主观意图实施的犯罪与实际实施的犯罪罪名相同,并未超出同一个犯罪构成,因此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而非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

1、【题目】关于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伤害乙后,警察赶到。在警察将乙送医途中,车辆出现故障,致乙长时间得不到救助而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违规将行人丙撞成轻伤,丙昏倒在路中央,甲驾车逃窜。1分钟后,超速驾驶的乙发现丙时已来不及刹车,将丙轧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C.甲以杀人故意向乙开枪,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丙中弹身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甲向乙的茶水投毒,重病的乙喝了茶水后感觉更加难受,自杀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

解析:

1、【题目】A 市某县土地管理局以刘某非法占地建住宅为由,责令其限期拆除建筑,退还所占土地。刘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种说法是准确的?()

选项:

A.复议机关只能为A市土地管理局

B.若刘某撤回复议申请,则无权再提起行政诉讼

C.刘某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D.若复议机关维持了某县土地管理局的决定,刘某逾期不履行的,某县土地管理局能够自行强制执行

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甲(民营企业销售经理)因合同诈骗罪被捕。在侦查期间,甲主动供述曾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9万元,司法机关遂对乙进行追诉。后查明,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甲的主动供述构成下列哪一量刑情节

选项:

A.坦白

B.立功

C.自首

D.准自首

答案:

B

解析:

选项A错误。坦白,是指犯罪分子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这里如实供述的是自己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本题中,甲主动供述的是自己被调查罪行以外的其他犯罪,不属于坦白。

选项B正确。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的行为。犯罪分子被羁押或者归案后,不仅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而且还主动地揭发了其他人犯罪的行为,包括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成立立功。本题中,甲主动向司法机关供述了其向乙行贿的事实,且金额达到了9万,也就是说乙成立受贿罪。因此,甲的供述属于“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成立立功。

选项C.D错误。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准自首又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本题中,就合同诈骗罪而言,甲是被动归案的,不成立一般自首。就行贿行为而言,甲的行为属于单位行贿,行贿数额尚未达到单位行贿罪的定罪标准,不构成犯罪。因此,就甲交代的行贿行为而言,甲不成立特别自首

1、【题目】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选项:

A.宪法

B.民法

C.行政法

D.侵权法

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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