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随时随地学习
当前位置 :
创业再艰苦也别碰的底线
 更新时间:2024-03-28 18:15:04

总有些棘手的问题,让你想打法律的擦边球。

创业再艰苦也别碰的底线

文 | Gael OBrien

Q:别用盗版

为了开展电子工程业务,我购买了几款不同的软件包,每款价格介于5000美元~7000美元之间这可是一笔重大的费用。我遇见的绝大多数顾问以及一些小企业,他们的应用程序至少有一款是盗版的。我们都知道要购买正版软件和音乐,但当我发现盗版软件如此司空见惯时,还是让我感觉很不爽!本可轻易免费得到的东西,我却要自掏腰包。这种情况是众多坚守道德却付出不菲代价的例子中的一个。关于盗版问题,是否存在可规避的灰色地带?当你和他人讨论这种情况时,做何反应是恰当的?

A:我将你的问题告诉了总部位于加州圣莫尼卡的标准法律集团(Criterion Law Group)合伙人达米恩罗宾逊(Damion Robinson),以征求他的意见。他的专长包括IP授权和盗版。虽然一些研究表明至少有过半企业使用盗版软件,但他表示法律和声誉问题是不能打折扣的:软件公司就已信件中提到的盗版类型起诉了一些小企业,故意侵权引发的处罚是每款软件最高罚金可达15万美元,外加承担律师费。罗宾逊指出,除了承担法律后果之外,尤其是以服务为导向的公司,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会被视为非常不专业的做法,而且这么做还会损害信誉。

底线:金钱不能成为衡量道德经营的投资回报率的唯一标准。盗版不存在差别,它就是从开发商那里偷钱。如果要谈论此事,有一点是确切无疑的花钱购买软件的长远利益很多,其中一个好处就是你的员工明白你是在用诚信经营你的公司这树立了一个好的榜样。

Q:别偷人家的身份

我一直都在为给我的新公司设计一个伟大的网站和起一个脱俗的名字而努力。最近我在网上发现一家公司的网站很美,公司名称也非常符合我的想法。不过我公司提供的服务与他们有着天壤之别。既然我与他们不存在任何竞争问题,那么对于我来说,使用他们的设计(做些调整以有所区分)与名称,这种行为是否道德呢?

A:模仿或许是最真诚的致敬形式之一,但如果剽窃了用以识别一家公司身份的两大主要元素,这就不是模仿,而是偷窃。在未经对方许可的前提下使用别人的设计,根本就不是件道德的事情。你要做的是将你的请求告诉那家公司的所有人,咨询他的意见。你只用打个电话,就能弄清网站设计是不是他们原创的;如果是他们原创的,你需要得到他们对模板使用的授权。倘若你未经批准就对受版权保护的设计进行修改,就会容易受到法律的追究。

关于第二个问题,构思一个与你想构建的身份相吻合的名称需要时间,而且还得拿出你的创意重点。将别人的努力成果拿来即用,这种想法很诱人,但你会发现自己要为避免商标侵权诉讼案件而提心吊胆。此外,从实用角度看,使用另一家公司的名称会让潜在客户对谷歌搜索到的结果感到困惑不已。

底线:虽然为公司创造一个独特的身份是件颇具挑战性的事,但你从一开始就采取的行动是你的品牌和名声的注解。千万不要通过窃取别人身份的方式让自己的公司缺斤少两。请务必从正当的动机出发,做出能帮助你脱颖而出的选择。

Q:处理掉陈年烂账

我的公司于2010年破产,还给我留下了一身债务,主要原因是本人管理不善。后来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并聘用一名导师以更好的商业实务为我们提供指导,我又重振旗鼓。但一位至少一年前就没再合作的供应商依然余怒未消,他在网上张贴了我的照片,并附注了一篇败坏我名声的短文。对此我该怎么做?这将对我为重振旗鼓所做的努力造成伤害。

A:你所提到的那名心怀不满的供应商陷入了你所描述的追债行为之中。他,还有其他之前与你共事的人,可能会有一种业务未完结的感觉。他们深信你在事情没有摆平之前就重操旧业,对其是不公平的。你之前的公司是如何破产的,这需要你与之前的供应商谈谈。如果你还没有与他进行交谈,那么要为自己的管理不善给供应商造成的不良印象表示歉意。倾听他的意见,并尽可能尝试将过去的事情妥善处理,可以建立长期应付款计划,也可以在你的人脉中为他提供推荐信息。可以考虑请一家德高望重的第三方,作为会谈中间人。如果别人对你的声誉有所担忧,你得向他们解释你的所作所为,与受害的一方重建信任。

字典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不够精彩?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最新更新
PC端 | 移动端 | mip端
字典网(zidianwang.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电话:  邮箱:
Copyright©2009-2021 字典网 zidianwang.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008127号-7
lyric 頭條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