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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抢夺罪,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相关多选题
刑法
 更新时间:2024-04-27 05:56:35

1、【题目】关于抢夺罪,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选项:

A.甲驾驶汽车抢夺乙的提包,汽车能致人死亡属于凶器。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罪

B.甲与乙女因琐事相互厮打时,乙的耳环(价值8,000元)掉在地上。甲假装摔倒在地迅速将耳环握在手中,乙见甲摔倒便离开了现场。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

C.甲骑着摩托车抢夺乙的背包,乙使劲抓住背包带,甲见状便加速行驶,乙被拖行十多米后松手。甲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抢夺罪

D.甲明知行人乙的提包中装有毒品而抢夺,毒品虽然是违禁品,但也是财物。甲的行为成立抢夺罪

答案:

解析:

1、【题目】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答案:

解析:

1、【题目】甲抢劫出租车,将被害司机尸体藏入后备箱后打电话给堂兄乙,请其帮忙。乙帮助甲把尸体埋掉,并把被害司机的证件、衣物等烧掉。两天后,甲把抢来的出租车送给乙。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抢劫罪

B.包庇罪

C.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核抢劫罪、包庇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本题中,乙并没有在甲刚着手实行或者实行抢劫的过程中以共同抢劫故意参与犯罪,故乙并不构成抢劫罪共同犯罪,A项错误。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该罪与包庇罪的区别要点在于:包庇罪具有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证据材料欺骗司法机关从而包庇犯罪人的性质,而帮助毁灭证据罪只是单纯地帮助犯罪人毁灭证据,并没有做假证明欺骗司法机关从而包庇犯罪人。本题中,乙的行为并不是提供假证明欺骗司法机关,只是单纯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故B项错误,D项正确。根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本题中,乙明知是犯罪所得而收受出租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此,C项正确。

1、【题目】刘某专营散酒收售,农村小卖部为其供应对象。刘某从他人处得知某村办酒厂生产的散酒价格低廉,虽掺有少量有毒物质,但不会致命,遂大量购进并转销给多家小卖部出售,结果致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眼失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造成饮用者中毒的直接责任人是某村办酒厂,应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不清楚酒的有毒成份,可不负刑事责任

B.对刘某应当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C.应当对构成犯罪者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D.村办酒厂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

解析:

1、【题目】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C.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

D.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

AB

解析:

本案考核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甲追求的结果与实际发生的结果具体不一致,阻却了甲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罪责,故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而对丙的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法定符合说,尽管具体不一致但在法定范围内一致,不影响罪责的承担,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故选项A、B正确。

1、【题目】甲欲绑架女大学生乙卖往外地,乙强烈反抗,甲将乙打成重伤,并多次对乙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甲尚未将乙卖出便被公安人员抓获。关于甲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选项:

A.构成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B.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C.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D.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但由于尚未出卖,对拐卖妇女罪应适用未遂犯的规定√

答案:

解析:

1、【题目】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刑法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该罪以不报告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B.偷税罪是一种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只能由不作为构成

C.遗弃罪是一种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罪

D.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犯罪。该罪以拒不退还为成立条件,属于不作为犯罪

答案:

AC

解析: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项中的情形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所谓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所配备的枪支一旦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事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这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人员的义务,A项中行为人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因此属于不作为犯罪。所以A是正确的。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些行为既有作为又有不作为,因此不能单纯认为偷税罪是一种不作为犯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拒绝扶养就是拒不履行扶养义务,遗弃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罪,因此C是正确的。D项所说的情形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也可以由作为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构成,所以D也是错误的。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C.

1、【题目】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也须作扩大解释

B.《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与《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罪中的“侮辱”,客观内容相同、主观内容不同

C.当然解释是使刑法条文之间保持协调的解释方法,只要符合当然解释的原理,其解释结论就不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D.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必须同时符合两个要求:一是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二是必须符合分则条文的目的

答案:

AD

解析:

答案:AD。解析:扩大解释与限制解释是两种方向相反的解释方法,在同一次解释中,不可能对同一法条中的同一用语既作扩大解释,又作限制解释。故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时,就不可能同时再作限制解释。但是,对于不同法条中的同一用语可以作方向不同的解释,这一现象属于“同一用语的含义相对化”。故对甲法条中的“暴力”作扩大解释并不妨碍对乙法条中的“暴力”作限制解释。A项正确,当选。

在客观内容上,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侮辱”应当与“猥亵”性质相同,需要侵犯被害人的性羞耻心,属于广义的性犯罪范畴;而侮辱罪中的“侮辱”只需具有损毁他人名誉的性质即可,故二者的客观内容不同。在主观内容上,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观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猥亵、侮辱行为会侵犯他人的性羞耻心,但仍然强行实施该行为;而侮辱罪的主观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故二者的主观内容也不同。B项错误,不当选。

即便符合当然解释的内在逻辑论证,其结论也完全可能因超出法条用语可能文义的含义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例如,倒卖飞机票是比倒卖车票、船票危害性更为严重的行为,根据当然解释,理应将倒卖飞机票的行为予以定罪处罚。但是我国刑法只规定了倒卖车票、船票罪,如果硬将飞机票解释为车票、船票,进而将倒卖飞机票的行为以倒卖车票、船票罪论处,则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特别注意,当然解释也必须受罪刑法定原则的约束,在根据“举轻以明重”入罪时,案件事实一定要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不能简单地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为由从而以犯罪论处。C项错误,不当选。

对刑法分则条文的解释总是在两个价值之间寻求平衡:一是分则条文不能突破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要求;二是分则条文必须符合刑法规范的保护目的,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要求。只有同时符合这两个要求的解释结论,才是良好的解释结论。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AD。

1、【题目】关于牵连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对牵连犯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择一重罪处罚或者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

B.对于牵连犯都是择一重罪处罚

C.刑法分则也有规定对牵连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择一重罪处罚或者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

D.分则条文也有对牵连犯规定了独立的法定刑的

答案:

ACD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与强迫交易罪实行并罚

B.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C.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

D.丁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

答案:

BC

解析: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甲使用暴力的行为触犯了强迫交易罪和故意伤害罪,甲构成想象竞合犯。对于想象竞合犯按重罪处罚,所以对甲只定故意伤害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B项中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他谎称的摩托车被盗只是为了对摩托车占有的目的,因此不单独构成诈骗罪。想象竞合犯是是指一个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C项中丙的行为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和盗窃枪支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所以C是正确的。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196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是盗窃罪,故盗窃行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不用去考虑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的吸收问题。

1、【题目】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欲杀乙,埋伏在路旁开枪射击但未打中乙。甲枪内尚有子弹,但担心杀人后被判处死刑,遂停止射击。甲成立犯罪中止

B.甲入户抢劫时,看到客厅电视正在播放庭审纪实片,意识到犯罪要受刑罚处罚,于是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后离开。甲成立犯罪中止

C.甲潜入乙家原打算盗窃巨额现金,入室后发现大量珠宝,便放弃盗窃现金的意思,仅窃取了珠宝。对于盗窃现金,甲成立犯罪中止

D.甲向乙的饮食投放毒药后,乙呕吐不止,甲顿生悔意急忙开车送乙去医院,但由于交通事故耽误一小时,乙被送往医院时死亡。医生证明,早半小时送到医院乙就不会死亡。甲的行为仍然成立犯罪中止

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1、【题目】甲发现某银行的 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 HD”开头的假币, 于是窃取了三张借记卡, 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 6,000 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使用假币罪

B.信用卡诈骗罪

C.盗窃罪

D.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使用假币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和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将其冒充真货币在经济交往、日常生活中运用,使不具备流通性的假币得以充当真币而流通,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甲以假币当真币使用,履行货币职能,构成使用假币罪。另外《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故甲构成使用假币罪和盗窃罪,AC正确,排除B.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本案中的甲是普通的公民而非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不满足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主体要件。因此,D项不选。

1、【题目】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高某与周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周某构成抢劫罪,高某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

C.周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D.高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答案:

ACD

解析:

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本案中,周某与高某事先没有通谋,高某只是在周某在实行犯罪过程中加入进来的,属于承继共犯。周某先实施抢劫罪中的暴力行为,后高某以共同抢劫的意思提供帮助行为,构成承继的共同抢劫犯罪。故A项是正确的,B项是错误的。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所以主犯又分为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和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两种,本案中,周某在抢劫中起主要作用,故周某是抢劫罪的主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高后在本案中只是辅助了周某的抢劫行为,因此是从犯。所以C和D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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